社会各界、全校师生:
为确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公平公正,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7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育厅函〔2020〕28号)及安徽省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有关文件精神,我校认真组织开展了2021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复查过程及结果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职责
学院高度重视2021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成立了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各系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小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保证了资格复查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对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要求、分工、学生档案管理及学籍电子注册等工作做出了明确安排和规定,为资格复查工作有序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严格程序,扎实推进
为扎实推进新生资格复查工作,学校多方面、全方位地开展资格复查,严格复查程序,保证资格复查的准确性。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学院组织学生填写新生入学登记表,并粘贴近期免冠1寸照片;
2.全体新生参加入学资格复查人脸比对,将采集照片、身份证照片和录取照片进行比对,比对结果由教务处下发各系;
3.高考电子档案比对《新生入学登记表》。包含姓名、高考照片、考生号、身份证号码、毕业中学等;
4.新生录取名册比对《新生入学登记表》。包含姓名、考生号、身份证号码、高考分数、毕业中学等;
5.高中档案比对《新生入学登记表》。包含姓名、照片、考生号、身份证号码、高考分数、毕业中学、家庭成员、家庭地址、联系电话等;
6.高考体检表比对新生入校体检表。包含姓名、照片、考生号、身份证号码,以及身高、体重、视力等体检项目结论;
7.认真查验高考电子档案、录取名册、高中档案及其密封状态,结合整理新生档案工作,核对学生高中档案袋中的所有信息,与《新生入学登记表》字迹是否一致;
8.有关资料必须严格保管,《新生入学登记表》全部存档。审查项目信息均比对一致的,判定为“合格”;审查项目信息比对不一致的,尤其是人像比对结果不一致的,判定为“不合格”。
三、复查内容及结果
1.录取程序复查
经学生处审查,在招生录取工作中没有发现违规操作。
2.录取资格复查
学生处对新生所在生源地招生均进行了严格的资格审查工作,经复查,2021级新生录取资格无误。
3.身份信息复查
录取期间,将2021级新生电子档案全部下载并妥善保存,同利用“人脸识别”技术对全校2021级新生(含专升本)身份信息进行了严格比对,以新生录取数据为基础,将学生录取照片、学生身份证及学生本人进行比对。
我校2021级新生复查期间未接到举报,各系通过对新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名册、电子档案、新生信息确认表、户口迁移证逐一比对核查,未发现有疑问或不相符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