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3]16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3〕10号)文件部署和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院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填报范围
涉及此次信息采集工作的包括学校目前所有在编教职工,不含离退休职工、其他兼职职工和代课教师。
二、填报时间和流程
1. 学校统一打印基本信息。
学校统一打印《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和《基础信息采集表指标解释》,并于10月23日之前分发至各部门。同时可在学院网站、学院工作群、信息公告栏查阅《基础信息采集表指标解释》。
2.个人填报确认信息。
各部门尽快通知本部门教职工(名单见后附)填写本人《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并签字确认。各部门务必于10月28日下午5:00前将信息采集表交至学院办公室
3.学校核实、录入系统并上报。
学校核实、统一录入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系统,于10月31日提交省教育厅。
三、工作要求
1. 此次教职工信息采集工作是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安排的一项紧急任务,也是一项政治任务,是教育部建设全国教职工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性和先导性工作。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务必严格按时间要求完成工作。
2. 各部门须明确有经验、熟悉情况、工作认真的人员专项负责此项工作。
四、凯发k8网页登录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学院办公室朱银龙、吴丹丹
附件:采集表、指标解释及代码表.doc
学院办公室
201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