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2年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省直招聘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根据所报考岗位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3:1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8月5日、8月8日(两日)上午9:00—下午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池州市教育园区学院路9号,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行政楼4楼组织人事处421办公室。乘车路线:火车站、汽车站乘29路公交车至池州学院站。
联系电话:0566-3388355,联系人:刘老师。
三、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资格审查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1)属全日制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5.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人员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特此公告。
附件:1.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2年省直招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名单
2.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2年省直招聘考试考生入校疫情防控告知书
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2022年8月2日
附件1:
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2年省直招聘
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名单
岗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职测成绩 |
综合成绩 |
笔试成绩 |
3000303 |
1134301004525 |
100.5 |
111 |
211.5 |
3000303 |
1134301004528 |
94.5 |
85.5 |
180 |
3000303 |
1134301004529 |
69 |
84.5 |
153.5 |
3000304 |
1134301004607 |
88.5 |
95.5 |
184 |
3000304 |
1134301004604 |
79.5 |
98 |
177.5 |
3000304 |
1134301004602 |
70.5 |
100.5 |
171 |
3000306 |
1134301004628 |
96 |
119.5 |
215.5 |
3000306 |
1134301004629 |
97.5 |
88 |
185.5 |
3000306 |
1134301004627 |
82.5 |
97.5 |
180 |
附件2:
考生入校疫情防控告知书
各位考生:
为确保本次招聘考试安全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的所有考生须提前申领“安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持续关注两码状态并保持绿码。非绿码人员需通过健康打卡、个人申诉、核酸检测等方式尽快转为绿码。
二、考试前7天内,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三、考生进入学校应主动出示“安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接受体温检测,持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经查验后进入学校。
特别提醒,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1.“安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
2.无法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的;
3.经现场防疫人员确认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有异常症状且未排除风险的;
4.考试前7天内疫情发生地区来池人员,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
5.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
6.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7.根据属地防疫管控政策不宜参加考试的。
四、考生应自备口罩,进校期间按照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除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在校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
五、请自觉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和属地人员管控政策。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成绩。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