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隶属于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为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同意备案的专科层次的公办高等学校,学院为安徽省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安徽省全生命周期卫生健康职业教育联盟牵头单位、安徽省乡村医生培训中心。
为做好我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考试方案。
一、笔试
因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笔试于6月28日在线上进行,现已在学院凯发k8网页登录官网公布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7月20日(上午8:30-17:00)
资格复审地点: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行政楼四楼组织人事处422办公室(池州市教育园区学院路9号,火车站、汽车站乘坐29路公交车到池州学院站下)。
资格复审须携带的证件材料:《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属2022年7月31日以前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提供本人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并由其本人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2022年7月31日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到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审核。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审查人员:组织人事处抽调2名、监察审计处抽调1名工作人员进行审查。
根据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提交的证明材料,审查人员现场审查应聘人员的条件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
三、专业测试
根据招聘岗位数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进入专业测试环节,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一)专业测试方式
1.教师岗位采取试讲(每人20分钟)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现场抽取试讲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每人40分钟)封闭式备课后进行,主要考查专业知识水平、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
2.专职辅导员岗位采取模拟主题班会(每人20分钟)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抽取主题班会考题后,在规定时间内(每人40分钟)封闭式备考后进行,主要考查对辅导员工作的认知与理解,以及辅导员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能力。
3.实验员岗位、综合岗位、附属医院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每人10分钟)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抽取主题结构化面试考题后,现场准备及答题,主要考查对工作岗位的认知与理解。
试讲、模拟主题班会、结构化面试测试成绩均当场评定和公布。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7月21日上午8:00。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地点: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三)专业测试要求
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在7月21日上午7:50前持专业测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准时到专业测试通知书中注明的候考室报到。参加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张贴在候考室的考生须知,并严格遵守。
(四)专业测试考官组成
专业测试按照岗位分为若干组进行试讲、模拟主题班会和结构化面试,考官由学院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考官库,每组为5-9名考官,在考核前一天,在监察审计处监督下随机抽取考官组成,在考核当天通知,面试前30分钟抽签决定各组考官成员。
四、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加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比30%,专业测试成绩占比70%。
专业测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70分(百分制换算),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试讲(模拟主题班会、结构化面试)成绩、试讲(模拟主题班会、结构化面试)第一评分要素得分高者优先。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凯发k8网页登录官网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岗位匹配等方面情况。考察阶段还需通过工作平台查询考察对象的信用情况(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不作为拟聘用人选。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人事代理聘用有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待遇参照在编在岗同类人员和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七、疫情防控要求
参加资格复审、专业测试的所有考生均须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确保本人健康码和行程卡均为“绿码”,“红码”、“黄码”需提前告知。入校当日自备一次性口罩,在校期间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距离,接受体温检测,服从现场人员指挥。
八、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考核测试由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按照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学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66-3388355(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566-3388858(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监察审计处)
附件:1.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名单
2.《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
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2022年7月6日
附件1: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名单
准考证号 |
招聘岗位 |
202201055 |
专职辅导员 |
202201002 |
专职辅导员 |
202201046 |
专职辅导员 |
202201063 |
专职辅导员 |
202201033 |
专职辅导员 |
202201076 |
专职辅导员 |
202201028 |
专职辅导员 |
202201047 |
专职辅导员 |
202201066 |
专职辅导员 |
202201049 |
专职辅导员 |
202201029 |
专职辅导员 |
202201060 |
专职辅导员 |
202201014 |
专职辅导员 |
202201022 |
专职辅导员 |
202201037 |
专职辅导员 |
202201044 |
专职辅导员 |
202201051 |
专职辅导员 |
202201053 |
专职辅导员 |
202201064 |
专职辅导员 |
202201003 |
专职辅导员 |
202201096 |
护理教师 |
202201097 |
护理教师 |
202201089 |
护理教师 |
202201093 |
护理教师 |
202201086 |
护理教师 |
202201092 |
护理教师 |
202201102 |
解剖教师 |
202201104 |
口腔医学教师 |
202201106 |
生理学教师 |
202201107 |
生理学教师 |
202201105 |
生理学教师 |
202201110 |
实验员(检验) |
202201109 |
实验员(检验) |
202201111 |
实验员(老服) |
202201112 |
实验员(老服) |
202201116 |
数学教师 |
202201114 |
数学教师 |
202201115 |
数学教师 |
202201119 |
思政教师 |
202201131 |
思政教师 |
202201128 |
思政教师 |
202201126 |
思政教师 |
202201132 |
思政教师 |
202201181 |
体育教师 |
202201148 |
体育教师 |
202201178 |
体育教师 |
202201159 |
体育教师 |
202201182 |
体育教师 |
202201186 |
药学教师 |
202201185 |
药学教师 |
202201184 |
药学教师 |
202201218 |
英语教师 |
202201213 |
英语教师 |
202201201 |
英语教师 |
202201212 |
英语教师 |
202201195 |
英语教师 |
202201221 |
预防医学教师 |
202201219 |
预防医学教师 |
202201222 |
预防医学教师 |
202201224 |
职业安全教师 |
202201229 |
中医教师 |
202201235 |
中医教师 |
202201227 |
中医教师 |
202201228 |
中医教师 |
202201234 |
中医教师 |
202201238 |
综合岗 |
202201239 |
妇产科 |
202201240 |
妇产科 |
202201241 |
检验科 |
202201242 |
检验科 |
202201243 |
外科 |
202201244 |
眼科 |
附件2: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考试
疫情防控告知书
各位考生:
为确保本次招聘考试安全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所有考生须提前申领“安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持续关注两码状态并保持绿码。非绿码人员需通过健康打卡、个人申诉、核酸检测等方式尽快转为绿码。
二、考试前7天内,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三、考生进入学校应主动出示“安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接受体温检测,持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经查验后进入学校。
特别提醒,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1.“安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
2.无法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的;
3.经现场防疫人员确认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有异常症状且未排除风险的;
4.考试前7天内疫情发生地区来池人员,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
5.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
6.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7.根据属地防疫管控政策不宜参加考试的。
四、考生应自备口罩,进校期间按照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除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在校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
五、请自觉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和属地人员管控政策。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成绩。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